教學過程中,您曾遇到或發現哪些教學現場的問題呢?
您是否想過,可以用什麼方法讓這個問題獲得改善?
也許您可以試試看,把教學問題化為一場研究
用有架構、有證據的方式來提升課程的教學品質與學習成效!
立即加入 113-2 學期教學實踐育成計畫
本期計畫開放所有主題申請,歡迎您踴躍提交創新教學構想,共同推動教育進步!
本期徵件期程:即日起至114年1月16日23點59分止
- 本計畫精神為深化本校教學研究風氣,鼓勵教師在其教學現場進行實踐研究,期以帶動證據為本的教學實驗,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整體教學品質。
- 本校專、兼任教師及專案教師皆可以個人身分提出申請,每人限申請一案,每案須以申請教師本人當學期(113-2學期)開授、合授或共授之課程為基礎,該門課程須為臺大課程網上能查詢到且具有課程編號之課程。如最後課程未開設成功,計畫補助將中止。
- 計畫執行期程自114年2月17日起至114年6月6日,不可展延。
- 申請者請填具計畫申請書、經費編列表各一份,並繳交電子檔予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教師發展組黃助理(haoyuan@ntu.edu.tw)。
- 計畫申請書格式請見申請書檔案(附件1),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,篇幅限10頁以內(不含課程資料、附件與參考文獻):
(1) 計畫基本資料
(2) 計畫內容
(3) 課程資料,並請另外附上課程大綱 - 計畫將依據以下基準進行審查:
(1) 研究動機陳述清楚,能反映教學現場需要
(2) 研究目標明確,研究問題具體且可測量
(3) 教學/研究設計具有理論基礎,文獻探討能呈現與該研究之相關性
(4) 明確的教學/研究設計
(5) 成效評估方法/指標明確,能用多元方法評估成效
(6) 整體計畫創新性 - 請預先編列預算表(附件2),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整,僅補助業務費(不含人事費與設備費),並須符合「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。期滿後結餘款由本中心收回。
- 如計畫通過,須於接獲通知後10天內繳交預計在計畫中使用之知情同意書(可參考本校研究倫理中心範本)。另若審查後決議您的計畫需要微調,亦請於接獲通知後10天內回傳修正後計畫書 。回傳上述資料後方提供核銷說明。
- 獲補助教師須於114年7月11日前繳交以下兩個檔案:
(1) 期末成果報告(格式後續通知)
(2) 期末成果海報(格式後續通知) - 相同計畫內容,如已獲校內外其他補助、已申請尚在審查中或申覆中,請勿重複申請本計畫。計畫核定後經指出有涉及學術倫理情事,由計畫申請人自行負責,本中心將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費用,另視情節輕重取消計畫主持人申請本計畫資格。
- 如以相似的研究問題、課程、教學方式、評量方式重複申請不同期之教學實踐育成計畫,經本中心審查符合補助標準者,至多補助 2 次。
- 本計畫之研究成果可作為申請其他計畫之基礎,如: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其他教學研究計畫,以達強化校內教學研究之初衷。
相關連結:附件1-計畫申請書(docx格式、odf格式)、附件2-經費編列表(excel格式、odf格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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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您想進一步了解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精神,或想參考他人研究以獲得一些靈感,歡迎參考: